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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政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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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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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表下載
俗稱良民證
申請人應備證件
1.申請書1份。
2.本國人:檢附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影本(正反面)各1份。需中英對照版本者請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。
3.久居國外之國人:請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。
4.大陸港澳地區居民:請檢附臺灣地區定居證基本資料頁正影本各1份
5.外國人:請檢附本國護照基本資料頁正影本各1份(必要時得檢附外僑居
留證正影本各1份)。
6.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。
7.非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委託書正本1份。
申請方式
1.現場申辦。
2.郵寄申辦。
3.網路申辦(網路預約)。
繳費方式
網路繳款:警政署自然人憑證網路繳費
非網路繳款:臨櫃繳費、支票或匯票
處理時限
1.一般申請:5日
2.網路申辦:5日
承辦單位
1.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(電話:02-23817494傳真:02-23817487)
2.受理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。
3.受理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,8時30分至17時
備註
1.以網路方式申請(臺北市民e點通),請於上網申請後翌日起以帳號查詢領件期限,並於期限內攜帶應備文件至本局櫃檯驗證及繳費領件,逾期作廢。案件若需層轉各級法院及軍法機關查核,處理時限約為2個月。
2.申請人如經法院或軍法機關為刑事判決確定、無罪判決、曾獲減刑宣告者,請檢附該等司法、軍法判決書,以縮短查詢核發時間。
3、英文姓名需與護照姓名拼音相同。
4、其他申請方式(現場、郵寄、傳真)請參考本局網站http://www.tcpd.gov.tw
5、公司行號或個人遇有特殊狀況需求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本局外事科(02-23817494、02-23752105),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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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都市發展類]61 建築執照檔案圖說(原圖)複印
[警政類]九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
[衛生類]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之申請
[衛生類]申辦「市民健康卡」
[工務類]臺北市河濱公園場地使用申請(一般性活動)-場地使用未超過3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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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無法正常下載表格之障礙排除方法
【重要】請於申辦時避免使用入口網站免費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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